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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el Regulations

饭店使用规定和住宿条款

【 使用规则 】

为了确保饭店的公共性和安全性,希望入住本饭店的顾客遵守本住宿条款,同时遵守以下根据住宿条款第11条制定的规定。若违反本规定,将根据住宿条款第12条拒绝入住。

  1. 客房内禁止使用电暖气以及熨斗等电器用品。
  2. 本饭店为禁烟地区。法律规定在客房或营业场所等饭店建筑内全面禁烟,如违反本规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和刑事上的所有责任。如果因顾客违反规定而使本饭店受到处罚,应由肇事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包括营业延误等在内的损失金额。
  3.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饭店大厅以及客房内。
  4. 1) 宠物
    2) 散发恶臭的物品(药品或饮食、小吃等)
    3) 火药以及汽油等易燃易爆物质
  5. 饭店内禁止赌博、伤风败俗行为,以及伤及其他客人的语言或行动。
  6. 在获得饭店的许可之前不可任意把客房或饭店大厅作为办公室以及展室来使用。
  7. 禁止在饭店内向顾客分发广告传单。
  8. 禁止定购或携带饭店外的饮食进入本饭店。
  9. 委托洗衣店的衣物或者丢失物品在没有另行嘱托的情况下,饭店自客人离开之日起保管3个月,之后按法律规定处理。
  10. 本饭店的各种设备和物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顾客须知 】

  1. 请在入住登记或退房前按会计出示的账单结账。
  2. 结账时如有异议,请立即咨询前台或值班经理。
  3. 特别敬请客人不要穿睡衣或客房用拖鞋走出客房。
  4. 现金及贵重物品一定要委托前台保管,否则,如发生遗失情况,本店概不负责。
  5. 请客人不要在饭店内做出危险行动,以免故意或无意破坏饭店财产。因上述行为造成饭店设施毁损时,肇事人须承担所有设施修理费以及营业损失金额。


【 住宿条款 】

第 1条〔 本条款的应用 〕
  1. 本饭店签署的住宿契约以及各种相关契约根据本条款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则根据法令或惯例执行。
  2. 本饭店不受前项规定所限,在不违背条款的宗旨、法令或惯例的范围内接受特别条款的规定。

第 2条〔 拒绝入住的情况 〕
本饭店在如下情况下可以拒绝入住。
  1. 未根据本住宿条款进行住宿申请时
  2. 因客满而没有空房时
  3. 有入住意向的客人被认为有可能违反公共秩序或美德的行为时
  4. 有入住意向的客人被断定为传染病人时
  5. 被认为携带危险药物等进入饭店时
  6. 因自然灾害造成设施发生故障,或因其他不可避免的理由而不能入住时
  7. 根据大韩民国法令等规定,被认为不能住宿时

第 3条〔 姓名等的标明 〕
本饭店在入住日期之前接受住宿申请(以下称“住宿预约申请”)时,可限期要求住宿预约申请者标明如下内容。
  1. 住宿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入住日期和退房日期等
  2. 其他本饭店认为所需事项

第 4条〔 预约金 〕
  1. 本饭店在接受住宿预约申请时可限期要求事先支付保证金或预付款,金额不超过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限额。
  2. 出现第 5条规定的情况时,从前 1项的预约金中扣除违约金,余额返还。
  3. 旺季由旅行社或个人预约客房时,本饭店会收预付款来充当保证金。不论何时取消预约,都要收取违约金。

第 5条〔 取消预约 〕
  1. 在住宿预约申请者取消全部或部分预约时,本饭店将根据以下所列内容收取违约金。
    1)一般客人
    ① 截至住宿日期前72小时取消预约时,收取所预约客房第1天的住宿费
    ② 截至住宿日期前48小时取消预约时,收取所预约客房全部住宿费的 50%
    ③ 截至住宿日期前24小时取消预约时,收取所预约客房全部住宿费的 100%
    2) 团体客人
    ①-1 截至住宿日期前72小时取消全部预约时,收取所有预约客房第1天的住宿费
    ①-2 截至住宿日期前48小时取消全部预约时,收取所有预约客房全部住宿费的 50%
    ①-3 截至住宿日期前24小时取消全部预约时,收取所有预约客房全部住宿费的 100%
    ②-1 截至住宿日期前72小时取消部分预约时,收取所有预约客房第1天的住宿费
    ②-2 截至住宿日期前48小时取消部分预约时,收取所有预约客房全部住宿费的 50%
    ②-3 截至住宿日期前24小时取消部分预约时,收取所有预约客房全部住宿费的 100%
    ③ 预约的客房与入住客房不同时,按取消客房预约处理,根据上述条款收取违约金。
    3) 其他:每年从 5月至 10月(极)旺季期间以事先支付预付款的条件优先预约客房却又取消时,
    ① 入住登记 24小时前:收取预付款的 100%,
    ② 入住登记 48小时前:收取预付款的 50%,
    ③ 入住登记 72小时前:收取预付款的 30%,
    ④ 不论时间长短 :收取预付款的 20%。
  2. 如果住宿者在住宿当天下午6点以前未抵达饭店,同时又没有给予饭店任何通知时,本饭店将按预约者取消住宿预约来处理。
  3. 按上述规定作取消预约处理时,如果住宿者既没有联系又未按时抵达的责任在于客船、飞机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延误,而不在于住宿者本人,将不收取违约金。

第 6条〔 取消预约 〕
  1. 除了本饭店定的条款以外,如符合下述情况可取消住宿预约。
    1) 被认为符合第 2条从第3项至第7项的情况时
    2) 第 3条中要求标明的内容,在期限内未标明时
    3) 第 4条第 1项中应支付预付款而又逾期未付时
  2. 本饭店根据上述 1)、2)、3)项的规定,在住宿预约被取消时,在预付款(预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金额返还预约者。

第 7条〔 住宿登记 〕
请住宿者在住宿当天在饭店前台进行住宿登记。
  1. 第 3条事项
  2. 外国人须标明护照号码、证件种类,以及韩国内的居住地区、地址、联络方式
  3. 本国人须标明联络方式、以及有关迷你吧或物品毁损的临时保证金
  4. 必要时所需的现住址、职业或公司名称
  5. 出发日期和具体时间
  6. 其他法律和饭店认为必要的事项

第 8条 〔 退房时间 〕
本饭店规定住宿者退房时间为正午12点。本饭店在上述各项规定以外,对于超过退房时间 的情况按以下规定追加收取相关费用。
  1. 从正午12点至下午6点:追加收取1天客房费的 50%。
  2. 从正午12点至下午6点以后:追加收取全天客房费。

第 9条 〔 营业时间 〕
本饭店设施的营业时间原则上按如下时间表进行,但是也可因实际情况而发生变动。
  1. 早餐厅(1层, 营业时间) : 07:00 ~ 09:00
  2. 咖啡厅(1层, 营业时间) : 07:00 ~ 21:00
  3. 韩式餐厅(1层, 营业时间) : 11:00 ~ 21:00〔营业时间内需事先预约〕
  4. 日式餐厅(1层, 营业时间) : 11:00 ~ 21:00〔营业时间内需事先预约〕
  5. 西式餐厅(1层, 营业时间) : 11:00 ~ 21:00〔营业时间内需事先预约〕
  6. 客房服务 : 11:00預購零中21:00 / 運行時間。

第 10条〔 结账方式 〕
  1. 请住宿客人在入住时,在本饭店的前台以现金、信用卡或本饭店认可的票券支付住宿费。本店不 收取个人支票。
  2. 住宿客人应在使用客房之前支付预付款或在入室前支付100%的使用费。

第 11条 〔 使用规则的遵守 〕
请本饭店住宿者遵守由本饭店制定并在本饭店内提出的使用规则。

第 12条 〔 拒绝继续住宿 〕
即使客人已入住本饭店,但在入住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本饭店可拒绝继续入住。
  1. 出现第2条 第3项 ~ 第7项情况时
  2. 违反上一条使用规则时

第 13条 〔 住宿责任 〕
  1. 住宿者在本饭店前台进行入住登记或被引导进入客房,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任何行为一旦开始,本饭店即负起相关住宿责任,直到住宿者为出发而空出房间为止。
  2. 因住宿者不遵守摆放在本饭店前台或登载在网站的使用规则而发生的事故,本饭店将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上的责任。
  3. 如果不能向住宿者提供房间的责任在于本饭店时,除了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以外,本饭店将向住宿者介绍其他同一等级的住宿设施。

株式会社金字塔济州太平洋饭店董事长